教育部頒布的《中小學法治副校長聘任與管理辦法》將于5月1日起施行。3月31日記者獲悉,為貫徹落實《辦法》及相關要求,陜西省教育廳等五部門下發(fā)了《中小學法治副校長聘任與管理辦法》的通知,明確今年8月底前所有學校按標準全覆蓋配備法治副校長。
我省要求,對標“每所學校應當配備至少1名法治副校長”的要求,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迅速摸排轄區(qū)內普通中小學、中等職業(yè)學校、特殊教育學校、專門學校法治副校長配備情況,建立法治副校長配備情況臺賬,并實行定期更新的動態(tài)管理機制。據(jù)悉,今年8月底前所有學校按標準全覆蓋配備法治副校長。
各地各部門要充分協(xié)商完善法治副校長聘任與管理工作機制,建立提出需求、選聘、培訓、考核、激勵、退出等全鏈條的管理模式。由學校和教育行政部門及時提出需求,并與派出機關就人選問題進行充分溝通,保證人員符合任職資格要求。由教育行政部門會同派出機關建立法治副校長人員庫,對法治副校長實行信息化管理;由學校向所聘人員頒發(fā)聘書,明確聘期,并向全校宣布任職。由教育行政部門會同派出機關完善培訓機制,制定法治副校長培訓方案,確保相關人員任職前接受不少于8學時的培訓,任職后納入教師、校長培訓規(guī)劃統(tǒng)籌安排。(記者 任娜)
來源:西安晚報